一、目的
对支部委员会会议作出规定,确保其规范化、科学化运作。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支部委员会会议全过程。
三、工作程序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基层组织的任务,支部委员会要经常研究和讨论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参加人员一般为支部委员,如有特殊情况可扩大范围。
(一)认真准备
1、支部委员会会议要定期召开,会前支部书记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会议要讨论的议题,并且事前通知所有支部委员。对于列入会议的议题,有关支部委员应认真准备。
2、对于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事前要进行广泛的调查讨论,书记要在搜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气,确定中心预案,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二)广泛讨论
1、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应对会议的中心议题和进行方式提出意见,征得与会人员的同意,然后逐个议题进行讨论。
2、讨论时,要发扬民主,使大家在没有思想顾虑的情况下研究和讨论。
3、会议主持人要掌握好重点,注意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展开讨论,并善于把意见加以集中。
4、发言要严肃认真,简明扼要,要有鲜明的态度和主见,并尊重别人的发言。
5、支部书记在组织讨论时,要给支部委员会以充分发言的机会,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善于发挥集体的智慧。
6、支部委员参与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既要认真听取书记的意见,又要坚持党性原则,尊重事实,独立思考。
(三)适时表决
1、支部书记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把握住时机,适时地进行归纳,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2、表决时可采取票决或其它方式进行。
3、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公布,如对所讨论问题的正确性无把握,不要草率表决。
(四)遇到分歧情况的处理
1、当支委会进行过程中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发生争论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可以在会后进一步酝酿,通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等方式,下次会议再议,力求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2、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支委会决定的问题,在交支部大会讨论时、不仅原来持不同意见的支部委员可以继续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原来表示同意的支部委员,如果认识有了改变,也可以提出新的意见。
4、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
(五)详细记录
支部委员会会议要作好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主持人、出席情况、缺席情况、讨论的情况及最后表决的结果。
(六)参加会议的人数
1、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所作决定方为有效。
2、对于由3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如果仅有2名成员可参加,一般不应召开支委会,情况紧急下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