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职能: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和质量。
二、主要职能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校性中长期科研及科研发展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制定与修订,及时了解科学研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科研动态。
3、组织全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包括投标、申请基金等),组织科研项目的论证、合同审批,并监督实施。培育特色明显、潜力较大的优秀课题,组织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科技合作课题。
4、组织和督促全校性科研年度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按规定做好“阳光工程”工作;多渠道争取科研项目和经费;定期对课题进展情况检查,掌握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督促课题高质量完成;做好科研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咨询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5、组织协同创新载体申报、建设与管理。组织科研平台、基地申报和管理,以及对各级研究所、科研基地的管理。
6、组织全校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科技奖励的申报。负责专利申报与管理,科研成果转化,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负责各类专著出版申报。
7、负责科技档案管理、科研信息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8、掌握全校科研队伍的情况,对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对科技交流进行审查,组织全校性科研学术交流活动,进行科技人才的培训,负责科技社会服务与科普工作。
9、负责宣传科技部门关于科技工作的精神和学术团体的管理。
10、负责接待处理科研工作相关的来信、来访。
11、负责科研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科研成果汇编、科研统计与报表处理、核算科研业绩和量化、科研工作总结。
12、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工作。
13、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