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届“中国东海论坛”期间,浙江海洋学院院长吴常文做题为“ 养护东海渔业资源 维护东海渔业利益”的主题报告。
吴院长认为,多年来,东海区海洋渔业发展形势总体良好,其海洋渔业继续在全国保持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随着东海区海洋渔业的进一步发展,许多问题也日益显露,特别是渔业资源衰退,渔业权益纠纷两大问题,逐渐成为制约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问题。
渔业资源衰退问题:东海渔业资源已经到了“较危险”的时候,渔业资源枯竭,东海成死海,渔网比蚊帐还密,数千吨幼鱼当饲料廉价出售,保护东海渔业资源急需完善法制环境出台“休渔法”势在必行!
对资源“家底”过于乐观,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管理,捕捞力量、捕捞强度、捕捞产量、捕捞方法均无法真正控制,致使船越造越大,鱼越捕越小,捕捞力量和渔业资源之间处于非良性循环状态。
资源衰退严重,生境“荒漠化”突出:目前东海区大陆架渔场,渔场资源状况跌宕起伏,总体呈下滑趋势,渔获物中鱼类比例呈下降趋势,渔获物种类更替明显,渔获物总体营养级水平在持续下降,渔业资源在向食物链层次较低的品种及生命周期较短的种类发展。近海资源萎缩,中心渔业移动趋势明显。虽然从1995年开始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已使传统经济渔业资源有所恢复,但东海渔场低层传统主要渔业资源尚未明显好转,多数资源尤其是传统资源仍处于过度利用中。
渔业利益纠纷问题。东海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是我国渔民的传统生产作业区域。多年来,东海渔业权益纠纷频发。再加上相关服务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也是导致东海区域渔业生产增长乏力,并趋向衰落。养护东海渔业资源,不仅涉及东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主权的保护,而且对于维护东海海洋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养护东海渔业资源,维护东海渔业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事关我国重要的海洋蛋白质来源,更事关我国东海海洋事业发展大局,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尽快制定“东海渔业振兴工程”规划。
第一、制定维护渔业权益全方位战略:我国在黄海、东海和南海3个海域内与8个海上邻国存在权益争端,还面临着美国,印度等大国插手的严峻现实,受到来自周边邻国和区域外大国的联手制衡与遏制。因此,我国需要制定全方位的、积极的维权渔业权益战略,包括开展全面的渔业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提升依法解决问题的话语权,包括发展全面的渔业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提升依法解决问题的话语权,建立自己的威慑力量,积极实践自己主张的海洋权益。
第二、建设东海渔业资源种质保护基地:东海区域渔业资源丰富,但有的资源已经灭绝,不少资源濒临灭绝,建议尽快建设最大规模的东海区域渔业资源种质保护及渔业资源苗种繁育基地,开展重要渔业类种质保存,重要渔业种类苗种繁育,重要渔业种类增殖放流苗种规模化生产,为东海区域渔业的永久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三、建设东海渔业资源智能监测平台:针对东海渔业资源特点,集成国内外现代资源监测装备技术体系,建设东海渔业资源智能监测研究平台,对东海渔业资源实行实时跟踪,彻底改变传统的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方式,建立起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化渔业资源监测数据。
第四、制定实施基于社会、经济、渔业复合生态系统的东海渔业振兴工程:根据东海渔业特点,科学设计,制定实施基于社会—经济—渔业复合生态系统的东海渔业振兴工程,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任务,重振东海渔业昔日雄风。
第五、加快两岸联合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权益的机制:近年来,两岸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这种重大而积极的变化,为两岸在东海渔业问题上进一步发展合作提供了可能。两岸应通过协商而建立东海渔业资源养护、渔业权益维护的合作机制,可先从非敏感项目的合作,不断深化合作深度和广度,为和平解决东海问题探索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