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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2007-05-27 00:00 科研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1996年11月20日委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简称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人才的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管理(包括计划实施、经费管理、结题评议等)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科学基金委员会)、受资助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按照基础性研究的特点,共同做好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管理。

1.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其科学部负责检查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和项目的跟踪管理、审批有关重要事项;综合计划局(简称计划局)负责根据各类有关办法的规定对计划、财务、成果、信息等进行综合管理。

2.受资助单位应将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列入本单位的重点科研计划,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以保证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研究队伍的稳定、条件落实、计划实施、财务管理和结题评议。受资助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并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管理细则,报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备案。

3.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结题总结。

。。第三条 本办法是管理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据,科学基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受资助单位、项目负责人均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 计划实施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接到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批准通知后,需根据批准通知规定的研究年限和资助经费,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责任书》(简称《责任书》),并按批准通知中的修改意见对原研究方案进行修改(如无修改意见,按原研究方案执行、检查),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报送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一式一份)审查,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自动放弃处理,由对口学科负责人提出,经科学部主任签署意见后送计划局办理撤销手续。

科学部如对原研究方案的修改说明有不同意见,应于一个半月内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

。。第五条 科学基金委员会鼓励项目组在研究计划实施中,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但涉及预定目标、研究内容有重大变动的,以及中止计划实施等情况,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对口科学部审批。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的,按第十六条办理。

。。第六条 受资助单位必须保证项目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稳定,确需变更的,按下列规定报送对口科学部审批,送计划局复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1.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调出、调入单位应根据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结题的原则进行协商。如调入单位具备保证基金资助项目计划实施的条件,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将项目转调入单位执行,经调出、调入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对口科学部审批。如调入单位不具备条件,项目负责人可在原所在单位完成项目研究或由原所在单位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报对口科学部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申请书简表所列内容等材料)。如无合适的人选更换,办理中止手续;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等)离开该项目研究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并报所在单位及对口科学部备案;擅自离岗及离岗超过一年的,须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所在单位在三个月内专报对口科学部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申请书简表所列内容等材料)。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办理中止手续;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离岗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报所在单位和对口科学部备案;超过一年的,所在单位应在三个月内专报对口科学部办理中止手续;

4、为保证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退出。如因调离原所在单位确需退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对口科学部审批。

。。第七条 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成果的项目,所在单位和对口学科主任可建议予以终止、撤销,经对口科学部主任审批后送计划局复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研究计划执行中,项目负责人每年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简称《进展报告》),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在检查考核基础上,对《进展报告》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于次年1月15日前统一报送对口科学部一份。地区科学基金及联合资助项目,同时报送匹配经费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 受资助单位每年须对本单位的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简称《管理报告》),于次年受理面上项目申请期同时报送计划局一份。《管理报告》的按时报送和填写质量是科学基金委员会评价受资助单位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状况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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